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正常情况下,为了确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能够实现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需要先将其基本个人信息录入到医保信息系统库,进行备案。只有事先进行过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员,才能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
因突发情况不能回参保地治疗,医院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员先行全额垫付,回参保地后申请手工报销。注:没有进行事先备案,且不是急诊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是不予报销的,所以大家在异地就医前一定要及时备案,以免影响自己的报销待遇。案例:
小王在外地出差的时候突发急性肠胃炎,医院看急诊,还住了两天院,因为是短期出差,所以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那么,小王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解答:参保人在外地门(急)诊、急诊留观室或住院治疗发生费用之后,在申请报销时需提供医保凭证(或社保卡)及相应类别的医疗收费票据、门诊处方(不提供门诊处方的地区,医院当次就诊时有记载的门诊病历手册)、住院病历、费用明细单、费用清单、急诊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等材料,以及其他因特殊情况,医保工作人员要求当事人补充的相关材料。(注: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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