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规定汽车安全玻璃必须实施国家标准
4月25道,印尼工业部规定在该国销售的机动车必须实施国家标准(SNI)。
国家标准的规定适用于两种汽车安全玻璃,即SNI15-0048-2005和HS7007.11.10.00《汽车钢化安全玻璃》,及SNI15-1326-2005和HS7007.21.10.00《汽车叠层安全玻璃》。
印尼工业部长法米?伊德里斯(Fahmi
Idris)24日在雅加达说:“国内制造或者从外国进口而在国内销售的任何汽车安全玻璃必须满足国家标准的条件。”
关于汽车安全玻璃必须实施国家标准,已于今年4月17日公布的第34/M-IND/PER/4/2007号工业部长条例规定,
法米声称,该工业部长条例被颁布之后的9个月,或者于2008年1月份才开始生效。
符合上述规定,国内安全玻璃生产商必须获得使用SNI标志的认证证书。国家认可机构(KAN)认可的产品在通过合格评定程序后颁发SNI标志产品认证证书(SPPT)。质量管理体系的测试可转包给由KAN认可,或与KAN签署互认协议(MRA)的机构认可的检测实验室。获得国家标准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工业,必须给产品标上国家标准标志。
关于将在印尼销售的出口安全玻璃也必须获得国家标准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以致必须到贸易部对外贸易局局长注册产品,以获得注册产品证书(SPB)。部长说:“不符合于国家标准规定的出口安全玻璃禁止入国境,必须被再出口或被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