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护航编队为外国商船实施伴随护航
4月16日,中国海*首批和第2批护航编队在亚丁湾开始第二次联合护航。“深圳”舰舰载机起飞,进行例行空中巡逻。(中广孙利摄于“海口”舰)
人民亚丁湾5月13日电
当地时间5月13日5时(北京时间5月13日10时),希腊籍商船“阿维拉”(AVRA)与中国海*护航编队在亚丁湾东口分航,安全驶离海盗活动高发海域,这是中国海*第二批护航编队首次为外国商船实施伴随护航。
据随舰负责与商船协调的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范俊介绍,“阿维拉”号是希腊*府航运部门提前7天向中国驻希腊使馆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我国有关部门同意,加入中国海*第二批护航编队的。这是自中国海*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以来,外国商船首次在中国海*护航编队的直接护卫下航行。此前中国海*护航的外国商船,都属于跟随航行,没有向我国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据国际海事安全中心通报,近期索马里海盗活动猖獗,仅5月每一周,就有14艘商船遭海盗袭击,其中6艘被劫持,劫持成功率高达43%,几乎每天都有商船被袭击事件发生。
鉴于亚丁湾、索马里海域的高风险,越来越多的外国商船寻求*舰的护航。据统计,中国海*第二批护航编队完成的12批104艘商船护航任务中,跟随航行的外国商船达到25艘。
“‘阿维拉’号获准参加中国海*护航编队后,我们对其实施了重点保护。”第二批护航编队指挥员么志楼少将说,我们欢迎外国商船加入中国海*护航编队,但也请按照我国海*护航的相关要求提出申请。